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司法厅直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有律师及行政人员136人。其中,法学博士3人,法学及法律硕士31人,法学学士及本科学历63人。拥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律师多名,是一家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位于郑州市农业路东1号17—19楼,拥有2600平方米的办公楼层和现代化办公设施,办公设施和环境在国内律师界首屈一指。2003年4月,事务所作为发起人与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沈阳、太原等地优秀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中盟律师集团。2006年在北京设立了分所,上海、深圳等地的分所正在设立中。事务所的业务网络正在向全国延伸。
事务所管理制度健全,坚持法律服务综合化、服务机制团队化、业务分工专门化的公司经营理念和发展模式,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开展新型的业务领域。事务所内部进行了专业化分工,共设立12个法律专业部,分别是:刑事部、民商事务部、行政诉讼部、建筑与房地产事务部、公司企业事务部、金融证券部、知识产权部、涉外事务部、私人律师部、劳工法律部、执行法律部和校园法律事务部。各个专业部均是由在该专业享有一定声誉的律师组成,为给社会各界提供更专业的、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事务所重视业务培训和文化建设,每年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事务所讲授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知识。还设置有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精品案件等多种奖项,根据执业律师的业绩,在每年年终开展评奖活动,以此来激励和保障执业律师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素质。在全所上下形成了一种讲学习、讲政治、比业绩的良好风气。事务所被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为同业界学习和观摩的基地之一。2006年行业主管部门带领司法部调研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到事务所进行了考察和调研,给予事务所极高的赞誉和肯定。
建所以来,事务所共为1000多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其中,为深圳苏宁集团、东亚银行、中国长城铝业建设公司、中信中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省住宅产业商会、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河南省粮食交易市场、河南省地方铁路总公司、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河南中博集团、郑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河南民生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商业储运公司等知名大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了《公民与法》(审判版)、《今日安报》(原《河南法制报》)、《河南科技报》等专业报刊的法律顾问。
事务所建所以来承办各类民商事诉讼、非诉讼案件五千余件,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成功办理了广州市南强塑胶有限公司诉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投资合同纠纷案,三九企业集团诉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厂、郑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诉湖南南方建材集团公司欠款纠纷案,郑州轻型汽车制造厂诉广东健力宝集团公司、北京新世纪公司、郑州少林汽车厂货款纠纷案,郑州宇通集团公司诉深圳三九集团担保合同纠纷案;
事务所办理的著名刑事案件有格莱素史克商业贿赂案、河南省某市长贪污受贿案,郑州“12?9”张某抢劫银行案,河南省人大某副处长宋某故意杀人、贪污案,河南省有史以来最大贩毒集团温东升团伙贩毒案,郑州大学高某故意杀人案,郑州某银行杨某、赵某特大金融凭证诈骗案,全国首例律师于某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洛阳东都商厦“12?25”失火案中姚某玩忽职守案,郑州二环道水果批发市场胡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宋某团伙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等大要案。所办的刑事案件由死刑被改判为死缓或有期的100余起,被宣告无罪的3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在省内外均有一定影响。
在执业过程中,事务所牢记社会责任,关注公益事业,参加了“121”联合行动计划,为“艾滋病”及“涉艾”儿童捐款,为印度洋地震海啸灾区捐款,为身患绝症的律师同行捐款;组织律师参与省信防局信访接待工作,为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多次组织律师开展法制宣传义务咨询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务所始终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关心孤、老、病、残、幼及贫穷公民的法律问题,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办理了众多的法律援助案件,事务所在受理的案件中减免了一些当事人的律师费,使贫穷的当事人也能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保护权。事务所专门成立了劳工部,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重点受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劳动安全保障、侵害劳工权益的纠纷案件,以保护占中国人口最大比例的广大劳工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广大劳工的权益得到法律最有效的保护。
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和国基律师良好的执业形象得到了社会公众的认可和积极评价,自成立以来,始终保持零投诉率的记录。同时也得到了政府机关及行业组织的肯定。2002年被河南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省直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2005年被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命名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同时也引起新闻界的高度关注。新华社、《大河报》、河南电视台、《郑州晚报》等媒体多次进行采访;部分律师办理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法制日报》所报道,一些重大典型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中国律师》等专业报刊报道。
“执业为民、奉献社会”是事务所永恒的执业理念,“诚信、勤勉、优质”是事务所恪守的执业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协调统一是事务所始终坚持的执业宗旨。事务所就象一轮冉冉升起的旭日,蓄势待发,正在为建设“百人大所、百年老所、百年强所”而阔步前进!